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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职责

人民武装部部长职责

1.负责主持武装部的各项日常工作,确保党的方针、路线、政策和学院党委、行政及上级军事部门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。
2.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负责对所属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。
3.组织开展学校师生员工的国防教育活动,提高全民国防观念,搞好学生第二课堂教育,指导大学生军事协会开展各种国防教育活动。
4.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及培养工作。
5.负责组织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,不断提高军政素质,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。
6.计划组织“军民共建”和“双拥”活动,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。
7.申报及审批行政、军训费用的开支,做到合理使用,专款专用。
8.完成上级领导、校党委及校行政赋予的其他任务。

 

人民武装部副部长职责

1.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,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搞好本部门工作。
2.按照武装部的分工,全面负责分管的工作,妥善处理相关问题。
3.分管工作发生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向部长汇报,并及时协调处理。
4.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国防教育,增强公民的国防观念。
5.加强军政军民团结,当好党委的军事参谋,主动协调军政关系,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。
6.以身作则,搞好勤政廉政建设,加强部门团结,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。
7.完成部长交办的其他工作,部长不在岗时,代理履行部长职责,领导部署完成上级赋予的任务。
 

国防科职责

1.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》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》等政策法规。
2.制定学校国防教育计划,重点抓好年度学生军训工作。
3.加强与属地兵役机关、部队的联系,当好学校武装工作的参谋,协调学校与军事机关的工作关系。
4.负责年度征兵工作。
5.组织学校国防教育、军事活动的开展。
6.努力学习政治、军事、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,不断提高军政素质、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;

7.按照分工,完成军训、国防教育、人防、双拥、设备管理等各项工作任务;
8.注意收集信息,了解各方面情况,及时完成报表、统计等工作,搞好所属工作的规范化建设;
9.完成学校和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军事理论教研室职责

1.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有关学生军事训练的文件精神,制定教学计划,组织实施并完成军事理论课的教学任务。
2.组织军事教师进行政治、业务学习及科研活动,不断提高教师的军政素质和业务水平,以适应新的形势及新的要求。
3.组织制定军事理论课教学提纲,编写军事理论课教案,讲义,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和有关规章制度,做好军事理论课的考试、阅卷、成绩汇总和报送工作。
4.积极开展教学总结,学术研究和军事教学评估,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。
5.负责军事科研室的行政管理和军事教员队伍建设,建立良好的教学、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6.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。

征兵工作站职责

1.认真贯彻执行兵役法、征兵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征兵工作文件精神,正确掌握征兵政策,负责学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实施、宣传教育、咨询及协调工作。
2.负责办公室的思想、组织和业务建设,保持办公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。
3.负责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日常事务,全面了解掌握全校征兵工作情况,组织应征大学生预征对象的兵役登记及检验、征兵报名、初检初审、体检政考工作。
4.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、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、经济补助及其他优待政策落实工作。
5.做好学校大学生征兵的数据统计和总结工作。
6.负责征接双方的联络,协调新兵的征集与交接工作,及时整理档案、登记造册,协助入伍新兵办理入伍手续。
7.拟制有关宣传、政审、纪检等方面的工作指示、报告、简报和总结,并及时上报。
8.掌握征兵工作实施的全面情况,及时上报通报,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改进措施。
9.负责接待处理学生来信、来访和举报情况的查证落实。
10.组织新兵入伍欢送工作,协助学院做好新兵及家长的思想动员工作,负责开展大学生入伍士兵慰问、回访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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