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2024年退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常入伍退役复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二、评审条件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四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1.在部队服役期间,荣获个人三等功或集体二等功以上荣誉;
2.毕业当年,考取全日制研究生;
3.在校学习期间荣获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各项竞赛荣誉。
三、评审工作要求
(一)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。
(二)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奖金标准为1000元。
(三)此专项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。同时符合两种授予条件的只能选取一种申请,不得重复申请。
(四)有关部门和各学院、书院要切实加强对此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管理。
四、评审工作程序
(一)个人申请(5月16日—5月20日)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、书院自愿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信阳师范大学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》。
(二)学院审核(5月21日—5月22日)。学院、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,并依据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条件、要求,组织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。
(三)人民武装部审核(5月23日—5月24日)。人民武装部主要对学生入伍退役身份及有关表现进行审核,提出审核意见。
(四)学生工作部审定(5月27日—5月28日)。学生工作部对所有初审通过的退伍学生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获奖名单,并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(五)获得退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《荣誉证书》和奖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