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4年退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5-16 10:32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做好2024年退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  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常入伍退役复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二、评审条件

(一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(三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(四)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   1.在部队服役期间,荣获个人三等功或集体二等功以上荣誉;

   2.毕业当年,考取全日制研究生;

   3.在校学习期间荣获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各项竞赛荣誉。

三、评审工作要求

(一)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。

(二)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奖金标准为1000元。

(三)此专项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。同时符合两种授予条件的只能选取一种申请,不得重复申请。

(四)有关部门和各学院、书院要切实加强对此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管理。

四、评审工作程序

(一)个人申请(5月16日—5月20日)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、书院自愿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信阳师范大学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》。

(二)学院审核(5月21日—5月22日)。学院、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,并依据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条件、要求,组织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。

(三)人民武装部审核(5月23日—5月24日)。人民武装部主要对学生入伍退役身份及有关表现进行审核,提出审核意见。

(四)学生工作部审定(5月27日—5月28日)。学生工作部对所有初审通过的退伍学生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获奖名单,并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
(五)获得退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《荣誉证书》和奖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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