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20年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6-11 15:45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    为做好2020年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参评对象

    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常入伍退役复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    二、评审条件

         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         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         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        4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  (1)在部队服役期间,荣获个人三等功或集体二等功以上荣誉;

  (2)毕业当年,考取全日制研究生;

  (3)在校学习期间荣获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各项竞赛荣誉。

   三、评审工作要求

       1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。

       2、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奖金标准为1000元。

       3、此专项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。同时符合两种授予条件的只能选取一种申请,不得重复申请。

       4、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此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管理。

   四、评审工作程序

      1、个人申请(65-620日)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自愿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信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》。

      2、学院审核(620-624日)。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,并依据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条件、要求,组织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。

      3、人民武装部审核(628-630日)。人民武装部主要对学生入伍退役身份及有关表现进行审核,提出审核意见。

      4、学生工作部审定(71-73日)。学生工作部对所有初审通过的退伍学生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获奖名单,并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
      5、获得退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《荣誉证书》和奖金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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