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9年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05-10 16:25    来源:未知 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学院:

为做好2019年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评对象

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常入伍退役复学的全日制在校学生。

二、评审条件
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
4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(1)在部队服役期间,荣获个人三等功或集体二等功以上荣誉;

(2)毕业当年,考取全日制研究生;

(3)在校学习期间荣获省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各项竞赛荣誉。

三、评审工作要求

1、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。

2、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,奖金标准为1000元。

4、此专项奖学金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。同时符合两种授予条件的只能选取一种申请,不得重复申请。

5、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此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管理。

四、评审工作程序

1、个人申请(5月13日-5月20日)。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自愿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信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审批表》。

2、学院审核(5月20日-5月22日)。学院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学生的申请,并依据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条件、要求,组织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。

3、人民武装部审核(5月23日-5月25日)。人民武装部主要对学生入伍退役身份及有关表现进行审核,提出审核意见。

4、学生工作部审定(5月27日-5月31日)。学生工作部对所有初审通过的退伍学生材料进行评审,确定获奖名单,并对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
5、获得退伍大学生专项奖学金的学生由学校颁发《荣誉证书》和奖金。


附件:1.信阳师范学院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/uploads/allimg/190516/1-1Z516164404347.doc

2.    学院2018-2019学年退伍学生专项奖学金推荐汇总表/uploads/allimg/190516/1-1Z51616442c12.xls


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

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人民武装部

2019年5月10日


(责任编辑:admin)



邮箱:xysyrmwzb@126.com 电话:0376-6390572 邮编:464000 地址:信阳市南湖路237号
© 2015-2018 信阳师范大学人武部 豫ICP备05002438号-1 豫公网安备4115020200004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