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5—2016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参加升旗仪式的安排

发布时间:2015-09-28 11:36  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各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切实加强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观念教育,特组织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。现将本学期相关事宜安排如下:
一、时间:
每周一早上6:30升旗,参加升旗仪式的学生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。如遇特殊天气,升旗仪式取消。
二、参加人员:
各相关学院武装干事、班主任、参与学生(各学院参加升旗仪式顺序安排见附表)。
三、有关要求: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,升旗仪式是一项对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学工部、人民武装部将不定期组织检查。
2.各学院要结合相关国防知识、国防形势政策等组织开展“国旗下的礼赞”主题教育活动。
3.参加升旗仪式的相关学院提前组织学生列队,站在旗台正前方位置。
4.升国旗时不大声喧哗,不随意走动,要面向国旗,保持肃穆,行注目礼。
5.活动结束后,应组织学生有序退场。
联系人:丁其科    联系电话:80572
学生工作部
人民武装部
2015年9月28日
 
附:各学院参加升旗仪式时间安排
2015年10月12日     传媒学院
2015年10月19日     国教院
2015年10月26日     文学院
2015年11月2日      政法学院
2015年11月9日      数学学院
2015年11月16日    物电学院
2015年11月23日     化学学院
2015年11月30日     经济学院
2015年12月7日      教科院
2015年12月14日     工商管理学院 (责任编辑:admin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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